9月10日上午,福州台江法院。一场由福州元洪锦江二期业主状告业委会和福州凯祥物业公司,要求解除业委会与新物业的合同关系的民事诉讼案,在这里首次开审。
尽管这不是福州业主状告业委会的首例诉讼,但是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案的诉讼主张尚属首例,也令各方对审判结果倍感期待,因为这将对今后小区业委会如何合法炒掉物业、业委会如何更好地体现业主意愿、小部分业主的诉求如何服从全体业主权益等热点问题,提供一个示范样本。
【诉讼缘由】
小区“管家”去留之争
福州元洪锦江小区,位于台江区北江滨板块,是2000年前后该区房价最贵的住宅区,住户以长乐、福清、连江籍为主。去年5月份,小区二期住宅区内,发生了一场牵动着全体业主神经的“炒物业”风波。
“那个夜晚,业主们几乎没法睡。”一年多过去了,一名业主仍然记得5月24日凌晨“闹哄哄”的场景。她向记者回忆道,那晚,小区业委会请来的新“管家”———福州凯祥物业有限公司正式入驻,而作为开发商旗下的融侨物业,则宣布“退出”。
“物业突然变换,不少业主奔走相告‘要找业委会讨说法’。”这名业主说,在部分业主的主导下,小区业主进行了一场“反对换物业”的签名表决。这份表决材料显示,484户住户除128户未入住外,356户中有246户要求融侨物业继续接管。
事实上,表决材料是为了反驳半个月前由业委会提供的一份“80%业主同意换物业”的意见书。不少业主认为,这份意见书“业主仅签字同意授权业委会,与融侨物业谈判,下调物业费等事宜”,并不代表业主同意引入凯祥物业。
一名陈姓业主向记者说起这份“意见书”的来历:当时,业委会成员上门递意见书,“说若同意下调物业费就签个字,一些业主没细看就签下名,有相当部分还是不知情的保姆和小孩签的”。
业委会票决被认定程序违法
前日下午,小区二期业委会林主任向记者表示,业主在意见书上签字,表达的意思是真的,只是未走法定的提前15天告知要投票的程序,也没请街道办和主管部门到场监督,“我们没有经验,这个疏忽成了业主事后反悔的把柄。”
他认为,业委会并没有操控物业更换事宜,也没有“参股新物业”等不可告人的目的。而包括业主及原物业在内的多名知情者则透露,业委会个别成员换物业的目的,除了分享小区公共经营场所每年多达50万元的收益外,更想参股新物业。
据了解,凯祥物业进驻后,部分业主以管理不善、设备维护不佳等理由,拒交物业费,以此与业委会和物业抗争。此后,福州市房管局、台江区房管局及街道办介入,并发函业委会告知选聘物业的程序违法,并责令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重新投票表决。但是,一年多过去了,重新表决是否选聘管家的“大事”,并未付诸实施。
在这场持续一年多的纠纷中,尽管主管部门、街道办多番协调,但终未能解决。此后,发生多名业委会成员辞职、物业状告业主长年拖欠物业费等事情。最终,业主张先生在众多业主的签名支持下,起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,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。
【庭审焦点】
投票程序违法合同是否有效?
前日,台江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。除了原告业主张先生到庭外,多名“铁杆”业主及融侨物业的相关人员到场旁听,业委会和凯祥物业则委托代理律师出庭。
庭审的焦点是,业委会与凯祥物业签订的《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》是否有效。原告代理律师认为,业主仅授予业委会定价权,并未授予选聘权,而业委会未经法定程序选聘物业,应予撤销合同。被告代理律师称,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,更换物业是经过业主大会的书面征求意见书,且双方签完合同后才进驻小区,此事还向街道、居委会报备过。另外,凯祥物业对小区进行了事实管理,业主认可度高,有92%的业主缴纳了物业费。
物业资质被撤销能否继续接管?
元洪锦江二期的前期物业,是具有一级资质的融侨物业公司,而凯祥物业仅为暂定三级资质,其资质已在上月被福州市房管局依法注销。
暂无资质的物业能否继续接管小区,这也成为争议焦点。原告提出,物业资质被撤销后,其不具有行为能力,所以之前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,应解除或终止。被告认为,物业公司被注销的只是暂定三级资质,目前已经申请到了正式三级资质,并不影响履行合同的能力。
福州市这两年来已有80家物业被注销资质,但仍有部分物业继续管理小区。记者昨从福州市房管局及台江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处得知,被注销资质的物业中,相当部分是已退盘的,考虑到小区的稳定,一般会允许物业在过渡期内继续接管,这期间业委会可另行选聘新物业。
据了解,此案并未当庭审结。
【记者观察】
业委会是非多 症结究竟在哪
元洪锦江二期上演的纠纷,在福州并非个案。近两年来,福州良辰美景、海景花园等多个小区,都闹过了业委会、物业、业主、开发商等方面的官司。
据透露,福州约七成小区未成立业委会。而一边是各方期待成立业委会,监督物业、开发商,一边又是业委会成立后,引发的种种是非。
症结究竟在哪儿?省物业管理协会一名负责人称,小区业委会成立,搭起了小区的常态监督体系,大部分业委会成员是热心的。但最根本的问题是,各主体对法律法规认知的不足或易位,这就容易产生业委会违规、越权操作:本该由业主大会通过的事宜,由业委会几个成员说了算;本该是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收益,却没有监督好,任其流向开发商或物业……
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人士称,业委会需要更有领导能力的人,目前不少小区的业委会成员或由离退休人员组成,热心过高能力不足;有的小区,律师、法官进入业委会,但时间抽不出来,也难以参与日常议事;甚至有个别业委会成员存在私心,更是难以胜任。
在业界有着良好口碑的台江某小区业委会主任坦言,业委会成员是“吃力不讨好”的差,而“众口难调”、与物业配合过密等,都会得罪部分业主;老为业主说话,又易得罪物业,工作配合起来难度重重。“要给予业委会更多的理解。”他认为,业委会作为新生组织,真正规范运作需要一个过程,而业主的支持很重要。
显然,小区的良性运作,绝不单单靠业委会,业委会也不应仅承担“业主维权组织”的角色。业界也在呼吁“五方主体”———开发商、物业、业主、业委会、街道办,都要识透法律框架内的“游戏规则”,做到合力守则守职,不越权越位。